通达股份: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12,754.7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61,417,181.17元,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5,829,935.91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2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要。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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