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热评|股东积极主义兴起A股有望呈现崭新面貌
日前,中远空海发布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人数高达9830人,议案全部通过但对利润分配议案投反对票的小股东比例高达60.25%,其中市值50万元以上的股东占73.55%,市值50万元以下的三笑占25.28%
2021年,中远空海的股息率低于16%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部分投资者对分红方案表示非常不满意,中远总会计师从家庭贫困,负债高,需要防范风险,谋求未来发展四个角度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不同的主体立场不同,自然对分红有不同的看法站在投资者的角度,笔者认为,在不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分红当然对投资者有利分红是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锁定利润的有效手段,也应该是投资的最终目的相对而言,股票市值较高的中小投资者会更关注分红股票市值较低的中小投资者投入不多,感受可能不强
什么是股东激进主义股东发表意见企图影响公司经营,提交议案待审议或出席股东大会,都可以视为股东的积极行为,即股东不再事后被动用脚投票,抛售股票离场以表达对公司某些决议或经营的不满,而是事前主动用手投票,充分表达诉求因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大量股份,股东激进主义更多的是针对机构投资者
股东积极主义是股东意识的觉醒公司治理是各方用来控制和运营公司的机制,过程和关系的集合仅限机构股东,中小股东等,积极参与股东大会表达自己的意见或诉求,能否对控股股东,董事和监事,以及上市公司的运作进行适当的约束,使公司治理完整而健康
机构投资者追求股东积极主义,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视为一种责任或义务《上市公司治理指引》第七十八条规定,鼓励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保险基金,公开发行基金的管理机构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其他投资主体等机构投资者,通过依法行使表决权,查询权,建议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合理参与公司治理
虽然机构股东数量少于大股东,但明显多于散户如果机构股东是被动股东,不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他散户就更无力维权了
当然,指望机构投资者维权是不现实的毕竟他们的持股并没有达到相当大的优势,大多数情况下也没有绝对优势这需要其他小股东的配合,可以通过征集投票权来完成新《证券法》第九十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担任保荐人,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出席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投票权时,具有规定股数的机构股东或保荐人可以在征集公告中明确表明其对某一投票事项的投票意见,并明确表明被征集人应当同意其投票意见这样的操作可以最大化志同道合股东的力量,最大化投票效果,维护自身利益
当然,有始有终笔者建议,机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征集投票权和表决权后,上市公司应披露征集人的实际投票记录,公开透明,引导征集人善意行使征集到的表决权
股东积极主义的另一个表现是股东积极行使提案权,但目前行使提案权的门槛太高股东需要单独或集体持有3%以上的股份才能行使提案权,而部分上市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A比例甚至不到3%即使a股所有小股东联合起来,也没有资格行使提案权此外,一些股东还可能提出投机提案,这些提案可能会在会议召开前被出售为此可以规定,连续六个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提案股东还需要承诺持股至股东大会结束
总之,席卷成熟市场的股东激进主义终于在a股市场萌芽了,这当然是好事,也是从投机市场过渡到投资市场的必由之路只要中小股东和机构股东积极行使提案权和投票权,积极表达对上市公司回购,分红,并购,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构成和薪酬的意见或诉求,a股市场终将焕然一新,完成向投资市场的完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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